阅读办公室行动:申请专利

响应USPTO办公室的行动是专利申请成功的关键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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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办公室行动

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期望最终收到USPTO专利审查员的“办公室行动”。这是USTP的官方通信,它将。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列出一些拒绝你的专利申请的理由。这是程序的一个标准部分,下一步是对这些反对意见作出回应,并等待未来可能的办公室行动。

实际上,所有应用程序都至少收到一个Office Action,因此了解如何响应和如何阅读它们非常重要。了解你正在阅读的内容会让你在下一步做什么以及如何制定下一步策略方面占据优势。有关专利申请过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专利FAQ。

第一步:封面

顾名思义,它是办公室行动的第一页。在上面,你会发现以下部分:

  1. 应用程序没有。-在封面左上角是你的申请的编号。这个数字应该与你的存档收据上的数字相符。如果它们不相同,请联系您的专利审查员,因为本办公室的行动可能不适合您。
  2. 考官-这是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审查您的申请的人员的姓名。
  3. 艺术单位-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查员被组织成“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本身又被划分为“艺术单位”。每个艺术单元处理一种特定类型的发明。
  4. 答复期限-这通常包含在封面上,但是现代Office操作通常会包含一个提示,让您参考“附加通信”,以获取您的回复窗口上的信息。这可以在下一页找到。
  5. 通知日期-回复办公室行动的时间窗口开始的日期。这可能是封面上最重要的信息,所以要把它记下来!

第二步:办公室行动总结

在办公室行动的第二页,您将找到办公室摘要表格或pto -326。

答复期限

这是至关重要的信息:你需要多长时间来回应办公室行动。根据法律规定,你有6个月的时间来回答,除非审查员设定了一个更短的日期,他们经常这么做吗.你必须记住这个日期。如果你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复,申请将被放弃,否则你将不得不支付额外的延期费用。

请注意,您可以通过与回复一起支付延期费来延长此期限。检查USPTO收费表了解更多信息。

状态

审查员将使用这一部分来传达你的申请状态。这个部分有三个组成部分:

    1. 响应……-如果专利审查员正在回复您之前提交的一些文件,则此通信的日期将在此处列出。如果你提交的文件是审查员会作出反应的,那么查看这一部分是至关重要的,这样你就会知道文件没有被放错地方。
    2. 最终/非最终-审查员将选中两个方框中的一个,以指定该办公室处理是否已成为“最终”处理。
    3. 《奎尔一方》-如果勾选此项,则审核员已确定你的申请符合准考证条件,但“正式事项”(如纠正小而明显的错误)除外。在你的回答中,你所需要做的就是纠正这些错误。

债权的处理

在本节中,您将看到应用程序中的索赔及其当前状态的简要摘要。此时,您可能需要检查并查看您认为待处理的所有索赔是否至少列在其中一个类别中。这些类别是:

4.等待-这些是在申请中仍然“有效”的声明。

4 a。撤销-这些说法是“活生生的”。但是,由于先前的限制要求或物种选择,审查员没有对它们进行审查。

5.允许索赔-这些主张已被批准申请专利。

6.拒绝了-审查员认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获得专利的权利要求。

7.反对-由于形式或结构的原因,这些权利要求不能获得专利。这可能是因为索赔依赖于一个被拒绝的基本索赔,但是,如果它们被独立地重写,它仍然是允许的。

8.受限制或选举-限制是当审查员认定申请中有不止一项发明时。选择是当他们已经确定有一个以上的物种的发明。审查员需要你选择一项发明或物种。

应用程序文件

如果审查员或官方起草人在申请的某些部分发现了问题,除了声明之外,这些方框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被选中。您需要在回复Office Action时更正这些问题。

优先级

只有当你从之前的申请中要求优先权时才相关。确保审查员已确认收到您的优先权要求,并勾选了本节中的一个或多个方框。

附件

在本节中,您将看到本应随本办公室行动一起发送的任何其他论文的列表。如果它在本部分的任何方框中进行了检查,您必须确保审查员检查的项目包含在您收到的材料包装中。

对先前文件的确认或对修订的回应

审查员将在这里指出他们正在对您之前的哪些申请做出反应,如果有的话,以及是否接受了任何修改。检查确保你发送的任何东西都被收到了。审查员可以在这里对您在先前的文件中提出的任何论点作出回应,也可以在新的文件中作出回应对争论的回应的最后部分。

反对

你的考官通常会建议修改,你将被期望通过在你的回答中修改申请来克服反对意见。

在本节中,审查员可以出于几个原因反对说明书、图纸或权利要求书。异议通常会在任何对权利要求的拒绝之前提出。一般来说,索赔异议只针对非常明显的错误,如重复或遗漏单词、拼写错误、标点错误等。更严重的问题将在以后作为拒绝处理。

声称拒绝

专利法的不同条款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这些包括:

  • 第112条-索赔手续

处理措辞和形式问题这些拒绝通常很容易克服。您可能需要重新组织索赔的撰写方式或更改一些措辞。

一些在第112条中经常被驳回的条款

    • “模糊和不确定”-审查员认为你的申请中有些条款不清楚或矛盾。避免模棱两可的语言,总是比你认为合理的更精确。不要做任何假设。
    • “缺乏支持”-专利审查员认为某些条款在专利说明书中没有得到充分支持。在提交给USPTO的所有文件中,请确保措辞一致。
    • “不当申索表格”-例如,如果您使用a的表格提交机械发明申请,您就会看到这一点新过程。
    • “无先决条件”-这意味着在本权利要求书中首次使用一个词,并且不清楚该词指的是什么。例如,如果在要求2没有先例吗权利要求1。这可以通过添加术语to来修改权利要求1,或者改变中的项要求2以更准确地匹配权利要求1。
  • 第101条-不可专利的主题

请注意,这种拒绝并不经常出现,除非在计算机或生物技术应用中。这种拒绝意味着审查员认为该发明要么不属于可以获得专利的非常广泛的发明类别之一,要么属于可专利性的例外之一。第101条规定:

凡发明或发现任何新的有用的方法、机器、制造或物质的组成,或对其进行任何新的有用的改进,均可依照本法的条件和要求获得专利。

这意味着该发明属于下列类别之一:

    • 工业制品
    • 机器
    • 方法或过程
    • 物质组成(化学物质、细胞系、DNA序列)
    • 对上述任何一项的改进
    • 有用物品的外观(外观设计专利),或
    • 作为无性繁殖的植物(植物专利)

它的意思是该发明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获得专利categoriges:

    • 数学算法或公式
    • 纯粹的心理过程
    • 印刷品的排列
    • 自然发生的事物
    • 科学原理
    • 仅用于制造原子武器的发明
    • 人类
  • 第101条-无效用

在下列情况下,“缺乏效用”或第101条拒绝申请:

    • DNA序列
    • 化学物质
    • 没有已知用途的药物。

克服第101条拒绝的唯一方法是证明你的药物,化学物质或DNA序列具有合理的效用。

另一种情况你们会看到第101节是永动机反重力装置.简单地说,美国专利商标局得到了很多关于这些机器的申请,没有人能够真实地描述一个机器是如何工作的。这些是UPTO要求提供工作原型的唯一情况。

  • 第102条新颖性

排斥的常见原因。如果您的申请被第102条驳回,这表明审查员认为您的发明已经被现有专利或已知发明所覆盖。

克服这种拒绝的唯一方法是提出理由,说明为什么你的发明与以前的发明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差异需要在索赔中注明。

  • 第103条-显而易见性

这些拒绝是基于审查员认为发明对于具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普通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这是最难克服的反对类型。克服这种困难的拒绝的最佳策略是向审查员解释你的发明是如何显示出以前的发明没有明显暗示的特性的。常见的参考文献和你的发明之间缺少什么?你为这个领域贡献了什么,而这个领域的其他人却看不出来?

  • 双专利-这意味着审查员认为该申请要求在先前的专利或申请中要求的相同发明是同一个发明家发明的。也就是说,双重专利类似于新颖性拒绝,除了作为冲突来源的在先专利权利要求书由同一发明人或一组发明人持有之外。这不是一个现有技术的问题,而是违反了“一项发明,一项专利”的规则。换句话说,审查员认为你为同一项发明提交了两份申请。你可以用f来克服这个反对意见提交“终止免责声明”,将后一项申请的期限限制在前一项申请的期限内。

允许标的物

当检验主任接受任何申索时,便会发出“津贴通知书”。这些权利要求将以专利形式发布。

审查员还可以规定,如果某些权利要求所依赖的权利要求被修改,则这些权利要求是允许的。然后,您可以重写这些声明,将它们与它们所依赖的那些声明组合在一起,从而产生比原始应用程序更窄的声明。相反,您可以做相反的事情,修改允许的声明所依赖的声明。

特殊类型的办公室行为

限制要求

限制性要求表明审查员认为申请中有不止一项发明具有彼此不同的专利性。换句话说,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双重专利的反面,在双重专利中,审查员认为您提交了一份涵盖多项发明的单一申请,而不是为一项发明申请多项专利。这再次违反了“一项发明,一项专利”的规则。

专利审查员将给出一个代表不同发明的“组”列表,解释它们彼此不同的原因。这些组可以通过列出权利要求组或通过参考图中的图形来定义。您必须选择一项发明继续进行,并从申请中撤回针对其他发明的权利要求。

您从申请中撤回的任何索赔都可以在分案申请中提交。这涉及到重新提交相同的申请,只包含从原始申请中撤回的权利要求。

物种的选择

物种的选择类似于限制要求,因为审查员将要求你限制申请中的索赔组。不同之处在于,在“物种选择”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中的权利要求涵盖了一项发明的多个变体或“物种”。如果申请中包含一个“通用”权利要求,该权利要求涵盖了一个以上的物种,并且作为审查过程的结果是允许的,那么该通用权利要求涵盖的其他未选择的物种也将被允许。但是,如果没有通用权利要求,那么您将需要提交一份涵盖非选定物种的“分案”专利申请,就像您申请限制要求一样。

如果你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审查员可能会在物种选择或限制要求上妥协,但他们几乎永远不会完全撤销这些观点。有可能提交一份请愿书,要求撤销该要求,但这些申请很少被批准。

“最终”拒绝

我们知道这听起来像什么。但别担心。仅仅因为审查员将拒绝视为“最终的”,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最终的、结论性的、持久的或最终的拒绝。最终的宣告只会限制你如何回应拒绝的选择。

面对最后的拒绝,你有很多方法可以做出回应。它们是:

  1. 修改或取消剩余的索赔,以获得津贴,如果一些索赔已被允许。
  2. 提出复议请求,说明审查员的推理有何错误。
  3. 要求与审查员面谈以解释问题。您也可以协商变更索赔,以使审查员满意。你通常可以通过电话与考官联系,他们通常愿意听你说完。
  4. 向专利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5. 提交继续审查请求(RCE),继续或部分继续(CIP)申请,并修改以更好地集中索赔。

如果您不执行任何这些响应,则该应用程序将被视为放弃。现在是个好时机连接我们的网络专利律师!